昆明醫科大學附屬口腔醫院論文版面費報銷辦法(2019年2月修訂)
為鼓勵我院職工撰寫高水平的科研論文,提升我院學術水平和學術地位,促進醫、教、研事業的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1.鼓勵發表高水平論文。發表前需至科教科領取并填寫《昆明醫科大學口腔醫學院/醫院論文審查登記表》,未在科教科登記發表的論文,不予報銷版面費,不給予獎勵。
2、我院職工必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單位署名必須為昆明醫科大學口腔醫學院或昆明醫科大學附屬口腔醫院,且排名第一。
3、論文收錄期刊必須為有正式出版刊號的合法期刊(國內期刊須為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有國內統一刊號)。報銷范圍包括科研、護理、教研教改、醫院管理方面的論著及病例報告。綜述除發表在SCI或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外,一律不予在醫院報銷。增刊及無正式刊號雜志不予報銷。
二、報銷比例
1.SCI期刊發表費以年終科研獎勵形式予以報銷。
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錄的論著發表費報銷100%,病例報告報銷70%,綜述報銷50%。
3.中國科技核心期刊收錄的論著發表費報銷80%,病例報告為50%,綜述不予報銷。
4.管理、護理、教研教改類發表于其他正規期刊的論著,可報銷版面費的50%。
5.有課題科研經費或專項經費(如學科建設、創新團隊等)資助者所發表的與課題相關論文(論文須注明課題基金號),可從課題經費或專項經費中報銷,報銷比例在項目經費預算范圍內由項目負責人參考醫院比例自行決定。
6.研究生、進修生、規培生在我院就讀、進修、培訓期間,在導師指導下發表的論文,單位署名為昆明醫科大學口腔醫學院或附屬口腔醫院者,且排名第一,報銷方法同上。
7.為了鼓勵發表高水平論文,根據《昆明醫科大學口腔醫學院(醫院)科技工作獎勵辦法》給予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一定的獎勵。
8.對于一稿多投、弄虛作假或抄襲剽竊他人論文,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者,后果自負,并取消其3年內論文版面費報銷和獲得論文獎勵的資格,已經報銷版面費和獲得論文獎勵者追回報銷與獎勵金額。
三、報銷流程
攜版面費發票和發表文章復印件(封面、目錄、正文)到科教科審核后,按財務相關流程報銷。
四、附則
1.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昆明醫科大學附屬口腔醫院論文版面費報銷辦法(2018年修訂)》昆醫口腔院發〔2018〕23號同時廢止。
2.本辦法由科教科負責解釋。
昆明醫科大學附屬口腔醫院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