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個全國“安全生產月”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作出一系列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2022年4月,國務院安委會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條措施,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正值安全生產月期間,讓我們一起來學習下這十五條措施:
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
二、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責任。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四、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六、深入扎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
八、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
九、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十、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
十一、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
十二、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十三、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
十四、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
十五、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